沉靜了九個月的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00435)於近月動作多多,先在三月修訂了信託契約,容許陽房可進行地產開發,可投資工業大廈、酒店及服務式住宅等。又於上周推出7億元物業招標出售。行政總裁吳兆基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期望陽房業務範圍獲更多彈性後,機會來臨時可更快作出決定,又不排除以「另類」手法為房託基金增值。

陽光房託吳兆基期望,公司可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更多增值機會。

陽光房託四項標售物業

標售七億物業料吸引

是次陽房出售的四項物業分別為尖沙咀恒港中心物業、同區百利商業中心共60個地舖、香港仔裕輝商業中心67%不分割份數業權,以及北角御皇臺物業,整批物業估值合共7.122億元。吳兆基解釋,這批物業規模細,每個估值不足2億元,雖然對陽光來說屬非核心物業,但相信在市場上具一定吸引力。

他表示,如果物業最終能夠成功出售,陽房可集中資源做其他事情,有助提升營運效率。而且售價高於估值的話,有助帶動陽房旗下物業組合內估值,或間接改善目前約23.3%的負債比率,方便日後進行借貸及併購。

雖然出售後少了租金收入,但吳兆基認為,陽房會考慮透過派息來向基金單位持有人作出補償。不過,吳兆基承認,長遠需要收購物業來補回出售上述租金收入減少。可是回顧陽房的收購經驗,去年七月為收購恒地(00012)的太子道東712號商廈物業進行股東投票,最終有近七成股東投票反對。吳兆基說:「可能係融資方法,亦可能係資產未必係佢(股東)杯茶,但見一事長一智,公司日後可以作出相應改進。」

根據規定,陽房可於今年七月後再提出收購太子道東712號物業,但吳兆基表示,目前會集中火力出售是次招標的四項物業,而陽房的未來收購,會維持現時的路線,即是會在非核心區尋找寫字樓和商場作併購。

擬商廈改旅館增收入

早前修訂信託契約後,為陽房可投資物業種類提供彈性,「如果日後我哋睇到有個工廈,可以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增值,我們可以好快作出反應。又或者我們現有的寫字樓物業,如果更改用途做旅館可以有更高的收入,於我們來說,是現有商場和商廈以外較『另類』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