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保監會近期開放了萬能型人身保險的最低保證利率,以「開放前端,管住後端」的基本思路推進人身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開放前端的意思是將產品定價權交還給保險公司;管住後端的意思是監管部門根據一籃子資產的收益率,以及國債到期收益率等綜合因素決定準備金評估利率,目的是透過後端影響前端的定價,管控風險。

保監會確定了先開放普通型產品,再開放萬能型產品,最後才輪到分紅型產品的三步走改革路線圖,並於一三年開放了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不再執行2.5%的上限限制,但保險公司如果想將普通型產品的收益率定在3.5%以上則需要報批。

保證利率 險企自決

萬能型人身險既具備人壽保險的基本功能,又讓客戶享受到投資收益,萬能險的萬能在於客戶投保後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調整保費,保額和繳費期。客戶繳交的保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保險保障,另一部分進入投資帳戶,由保險公司代為投資,投資收益上不封頂,下設最低保障利率,通常每個月保險公司會公布一次萬能險的結算利率。

以平保(02318)為例,今年一月份個人萬能險的結算利率為4.25%,相對分別為4.02%和4.4%的兩年和三年定期存款,尚算有競爭力。萬能險的結算利率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保證利率,另一部分是不保證的利率,視乎投資表現。

今次保監會開發的是第一部分的保證利率,由之前不得超過2.5%,放寬至由保險公司根據產品特性和風險程度自主決定。惟保監會在後端設下底線,保險公司開發萬能險產品的最低保證利率如高過評估利率上限(現為3.5%),須保監會審批。

筆者認為不應忽略當初把最低保證利率定在2.5%的歴史原因。在九五至九九年間,內地的市場利率在較高水平,內險企業為吸引投保人而推出一系列高額保證收益的保險產品,當時平保對壽險產品提供等於或超過5%的較高定價利率,結果種下了後期巨額虧損的禍根,至今平保九九年六月前承保的有效業務價值仍然為負75.03億元人民幣。

過度進取或招虧損

因此,九九年六月後保監會規定保單預定利率不可超過2.5%,以避免內險企業定價過於進取甚至進行惡性競爭。

現在保監會把萬能險的最低保證利率管制開放了,下一步必然輪到分紅險,實現人身保險費率的全面市場化,須知道,最低保證利率是無論投資表現如何,保險公司都必須給予客戶的收益率,一旦內地國債孳息率出現黑天鵝事件,是有機會造成虧損的。故此,內險企業需要在提升產品競爭力,和提高保證利率的風險取得平衡,這不是容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