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突然向「淡友」示警,表示自一二年六月實施淡倉申報制度以來,發現多項有關沽空申報的缺失及不足,包括沒有如期提交報告,及報告有明顯錯誤等,要求市場參與者準時及準確申報沽空情況,否則可能需負刑責。市場人士表示,今年沽空較之前活躍,佔中初期本港沽空金額更突然大增,不排除漏報或遲報情況嚴重,證監會才高調示警。

響警號
證監會警告,若沽空申報涉違規行為,或需負刑責。圖為行政總裁歐達禮。

近期港股沽空比率及金額

對現時發出公告的原因,及有否對違規行為採取行動,證監會發言人不作評論。

證監會指,自淡倉申報制度實施以來有多項缺失,包括部分市場參與者因疏忽、人事變動、或海外公眾假期所造成的延誤,以致沒有按照規定就其淡倉如期提交報告。證監會表明不會將該等失誤的原委視為合理辯解。

可罰十萬 判監兩年

證監會警告,任何人在無合理辯解下違反該規則可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證監會揚言,將就未能遵守該規則的情況採取行動。

證監會續指,在若干個案中,市場參與者會委任代理人代為申報淡倉,但該等報告都是內容不確或逾期提交。證監會強調,即使是獲委任的代理人未能遵守該規則,持有須申報淡倉的人士仍須承擔法律責任。

證監會在部分市場參與者提交的報告中發現明顯錯誤,顯示他們向證監會提交報告前未有查核其須申報的淡倉。證監會持牌法團如未有審慎確保報告內容準確,或面對紀律處分行動。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今年沽空活動整體有所增加,尤其在滬港通公布後,沽空活動較前活躍,不排除近年漏報或遲報沽空情況嚴重,證監會才高調向市場示警。

淡倉數字被指滯後

他批評,現時證監會的淡倉公布做法沒有作用,因為公布的沽空屬滯後數字,沒有參考作用,市場人士對淡倉申報制度也不太熟悉。

「證監會每個星期,至公布番上個星期的沽空總數,實在太Out(過時)。如果中間遇上假期,公布仲遲。我初初都有睇證監會公布的沽空數字,後來都唔睇了,冇鬼用!」一家負責合規的證券行負責人更直言,不悉有關淡倉申報制度。

根據規定,市場參與者是每周才向證監會作出申報,證監會將於收到淡倉報告的一周後向外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但不會公布個別人士的身份,換言之大戶不會「現形」!

沽空申報制度重點

‧淡倉量達到某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0.02%或3,000萬元,需要申報。

‧必須每周申報,直至淡倉量降至觸發水平以下為止。

‧僅適用於恒指及國指成分股、及其他金融股,但不包括衍生工具。

‧若違反申報責任,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證監會將於收到淡倉報告的一周後向外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但不會披露個別人士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