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成立企業規管專責小組,打擊上市公司違規行為,小組「頭炮」是炮轟上市公司盈喜與盈警通告資料不清晰,沒有披露相關數字或明確表示程度有多重大,以致去年只有14%盈喜及盈警公司股價因而有波動,證監會促請上市公司作更具意義的披露,盡量提供具體金額。

證監會斥上市公司盈喜與盈警資料不清晰。圖為行政總裁歐達禮。

六月至今部分發盈喜/盈警股份

內幕消息公告數目與造成市場變動的盈喜/盈警百分率比較

證監會早前高調表示,將主動出擊監察上市公司,新專責小組負責公司從首次招股上市,以至往後的企業行為作出監察規管,重點關注披露及企業失當行為,昨日專責小組發表首份《企業規管通訊》,關注上市公司披露質素。

通告僅帶來平淡反應

《通訊》表示,自去年一月實施內幕消息的新法定制度,去年上市公司發表內幕消息通告數目增加52%至4,883份,當中盈喜及盈警數目增加16%。證監會認為這類通告屬股價敏感資料,惟一三年只有約14%盈喜及盈警公司股價因而有波動,直言通告只帶來平淡反應令人感意外。

證監會認為,股價無甚變動可能是因上市公司的股份流通量有限,但這只能解釋部分情況,證監會更關注是許多盈喜或盈警通告的資料不清晰,例如列出若干項目以解釋預期業績變動的原因時,遺漏具體數字,因而解釋為何有關預告沒有引起股價變動。

對於有上市公司不願意以未經審核的數字作公告,證監會強調,法例並沒有規定內幕消息必須經核數師審核後才可披露,如公司有適當的財務匯報程序及謹慎地編制管理帳目,應披露在定期審閱有關管理帳目的過程中發現的內幕消息。證監會同時關注公司在年度業績公告前數日,即年度結束後接近三個月才發盈喜或盈警,強調發生嚴重延遲披露內幕消息時,證監會將考慮是否採取執法行動。

Webb:未審核非藉口

上市公司商會主席辛定華表示,現時公司發盈喜或盈警沒有一套量化準則,例如盈利變化需達到哪一個百分比,便需要發表通告,很多時只是審慎起見,發表有關公告。事實上,證券分析員早已對公司的行業轉變有所了解,調低或調高盈利預測,市場已消化消息,因此公告對股價無影響。

不過,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證監會要求公布具體數字做法正確,公司沒有理由不能於盈喜或盈警通告披露未經審核數字,因為季度及中期業績同樣是未經審核數字,因此不能成為推搪藉口,若公司對具體數字有不確定性,可以公布一個範圍,例如「預期全年盈利會下跌15至25%,視乎最終審核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