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政策研究小組成員陳翊庭表示,不贊成本港為「同股不同權」架構引入集體訴訟,原因是對法律生態有很大影響,又說香港現時雖然沒有集體訴訟,但不代表香港沒有投資者保障,若有上市公司違規,證監會依然有工具去保障小投資者。

金發局政策研究小組成員陳翊庭不贊成,本港為「同股不同權」架構引入集體訴訟。

已夠工具保障散戶

金發局早前發表報告,建議香港考慮分設不同市場類別,容許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構上市。不過,有市場人士認為,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沒有足夠配套措施保障散戶。

陳翊庭接受訪問時指,即使香港沒有集體訴訟,但香港依然有工具保障投資者,「證監會以前可能冇做咁多,但依家好主動去做,更出現不少例子如洪良、群星。」若投資者有足夠保障,承受風險能力會較高。

她續表示,現時規定新股上市時,若未能證明散戶是沒有興趣,就要提供公開發售部分,形成主板上市儼如有強制性公開發售部分,加上市場沒有分類,令現時所批上市公司要適合所有投資者,「等於要有最低保障(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後果是市場兼容性不夠,太過單一化,「所批都是同一種類型公司,不同類型公司在其他市場可能上到市,這些市場都是有散戶。」

問及業界是否很想阿里巴巴集團來港上市?她說不能代表所有業界說話,只表示「肯定有啲人想,否則不用到現時大家仍在討論有關課題。」她認同,不同股權架構應作公開諮詢,若諮詢後市場認為可以考慮,分析過後也可以改例。

至於其他公司「有樣學樣」,她指若已上市公司想改例成為「以小控大」,必須更改公司章程,通過的門檻很高。她又提及投資者有責任認識本身投資,「現時這個風氣麻麻地,要加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