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房屋政策督導委員會提出,未來十年香港需要興建47萬個公私營住宅單位,以滿足本地住屋需求,其中六成為公營房屋。

政策尚有討論空間

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對此建議表示歡迎,尤其是短至中期的建屋目標,我們看到很多政策正在配合,而且可行性相當高。但在細節方面,還有很多可供討論的空間。

此外,政府預期,私營房屋供應,將會較現時增加約四成,由過去五年平均每年約9,680個單位,增加至未來五年平均每年約13,600個單位,以滿足上述房屋供應目標。同時,政府亦會增加公營房屋供應,增幅約為36%,換言之,每年平均提供約20,000個公屋單位,以及約8,000個居屋單位。

但根據運房局提供的數據,公營房屋未來建屋目標為20萬個單位;而運房局可供興建的地皮,單位總計僅得11.7萬個,即當中出現8.3萬個單位的差額。

提高地區發展密度

筆者認為,有多個方法可以增加房屋供應。首先,政府可在充足的公眾諮詢及環境評估後,提高部分地區的發展密度。

以東九龍及大嶼山發展計劃為例,啟德為新發展區,只要有完善的配套規劃,是有條件提升地積比率以增加可建單位數量;而東九龍一帶的重新發展,亦有助增加商業樓面面積供應。至於大嶼山發展計劃,亦在初步構思階段,因此可塑性甚高。

另一方面,政府早前修訂雙倍印花稅的條款,換樓客退稅安排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起計的六個月內成功換樓可獲退稅,修訂為簽訂售賣轉易契的六個月。

此項修訂,令有意購入樓花換樓的人士有更大彈性,同時亦可釋放現存住宅單位,增加住宅單位流通率,相信可紓緩住宅供應短缺的部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