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人壽保險是集人壽保障及儲蓄於一身的保險計劃。除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及保證身故賠償外,部分儲蓄人壽保險亦會派發非保證的保額增值紅利(Reversionary Bonus),此紅利會以保障額之形式發放,直接提高保單之身故賠償。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將可獲得更多保障從而減輕摯愛家人日後的經濟負擔。

身為家中獨子的子俊雖然今年只有二十六歲,但已是家庭經濟支柱,因此希望購買一份儲蓄人壽保險保障家人的生活,同時作儲蓄之用。但他在參閱資料時發現紅利有不同的派發方式,當中主要分為保額增值紅利及現金紅利(Cash Dividends),於是向身為保險顧問的好友朗程了解詳情。

直接提高身故賠償

朗程表示,儲蓄人壽保險中的紅利屬非保證利益,保險公司每年會根據業務狀況、過去及預期的投資表現等多項因素而考慮會否派發紅利。

紅利一般以現金形式(現金紅利)或保障額形式(保額增值紅利)派發,無論是哪種方式,購買分紅保單的客戶都有機會分享保險公司的投資及經營成果,從中賺取額外回報。當客戶持有保單的時間越長,可獲派發紅利的機會亦會越多。

現金紅利是周年紅利的其中一種派發方式,可即時支付予客戶,但若客戶選擇不提取紅利並滾存於保單戶口內,則可以賺取額外利息。

保額增值紅利則會以保障額的形式發放(亦稱保額增值紅利之面值),能夠有效地提高身故賠償。而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保額增值紅利可以再細分為面值及現金價值。

保額增值紅利的面值會在客戶不幸身故時發放,因此累積保額增值紅利可加強保障成效,增加受益人將來可獲發放的賠償金額;而保額增值紅利的現金價值則可在保障期屆滿或客戶退保等情況下全數或部分支付,以應付客人不同的財務需要。

現金價值或存分別

子俊擔心在漫長的歲月中,會否因投資環境或政策之變動令紅利化為烏有。對此,朗程解釋非保證利益中亦分為宣派後屬保證派發(如現金紅利及保額增值紅利),或是以派發賠償當時生效之宣派利率計算的紅利(如特別投資回報及期末紅利,其利率可升可跌)。保額增值紅利宣派後其面值是保證的,只會累積而不會減少(除非客戶提取了其現金價值)。

而宣派了的保額增值紅利之現金價值則根據不同產品之設計為保證或非保證,亦是在選擇產品時值得留意之處。

朗程補充指,香港的監管機構執法甚為嚴謹,保險公司須確保有足夠儲備,在保單保障期屆滿、客戶身故或退保時能夠全數支付屆時所累積的相關賠償。

註:保險產品須受有關保單的條款及細則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