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最新報告顯示,上市委員會長遠會考慮創業板是否應與主板看齊,不用強制規定公布季度業績。

現時《上市規則》部分制裁措施、上市委員會擬審議事宜

鑑於歐盟取消強制公司公布季度業績,上市委員會早前已同意短期內無需再考慮就強制主板公布季報諮詢市場意見,報告指出,港交所將注視現行創業板有關強制季報的規定,稍後並會重新考慮創業板應否與主板有關季報的規定看齊。現時主板有關季報的規定是採用「建議最佳常規」,即不用強制公布,是建議及採自願性質。

報告更指,若認為主板有關季報的「建議最佳常規」應刪除,則甚至會考慮應否取消創板強制公布季報規定,但會另進行市場諮詢。

檢討借殼上市規定

上市委員會也檢討借殼上市規定,現時公司在控制權轉變後二十四個月內即建議注入資產,以規避反收購規定,委員會經考慮後,決定二十四個月的規定不取消。但強調,這些注資活動根據原則為本的測試進行評估,若測試認為是極端情況,或須遵守反收購規則。

同時,委員會也對反收購政策作出微調,包括在原則為本的測試中增設實際控制權測試、及調整有關企業拯救方案的反收購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