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縮短補地價程序而加快土地供應速度,政府將引入「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來調解補地價過程所帶來的紛爭。雖然機制仍在制訂中,不過,筆者認為,選擇合適的人選作為仲裁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是最為重要的。

筆者認為,新引入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應該與現時《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的架構相似。

目前,《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由來自律師、工程師、建築師、認可人士及政府委任成員三個界別的專業人員所組成。因此,在新的補地價仲裁機制之下,亦應該擁有三個專業界別的人士參與決策。

首先,在補地價仲裁過程中,成員需要熟悉法律的原則,因此來自法律界別的人士不可或缺。此外,評估地價涉及各種不同的估值方式,故此獲認可的物業估價測量師或產業測量師須為「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或「香港測量師學會」的正式會員,或具有同等專業資格的人士。

設遴選委會引入專才

最後,基於公平原則及與《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架構相似,其他專業人士應參與其中,如建築師、工料測量師、建築測量師等。三個專業人士的介入,確保補地價仲裁能獲得公平的結果。

雖然現時未必有很多專業人士符合上述標準,但我們必須對選擇適合的人選有嚴格的要求。即使有個別人士可能符合上述所有標準,但亦必須是積極參與房地產市場,且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人士。

補地價仲裁的關鍵是要選擇合適的人士加入委員會,故此必須成立一個由權威專業人士組成的遴選委員會,去選出合適的人選。

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外事務及公共關係委員會委員 宋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