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近年已多次炮轟保薦人的招股章程水準下降,去年十月更開始實施新的保薦人監管規定。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出台的「辣招」規定保薦人提交上市申請時須在「披露易」網站登載上市申請版本,換言之,當港交所決定接納申請版本作詳細審閱時,須在「披露易」網站登載申請版本。

這個被投行喻為「貼堂」的制度,有可能將保薦人及新股公司的名稱「貼出」,變相是「點名及羞辱」(name and shame)。

冀減少打回頭機會

投行界人士指出,雖然此制度遭業界非議,但不少外資大行卻支持,因為現時不少新股,尤其是民企,保薦人被迫在資料未準備充足時就要盡快提交上市申請,或提供的資料不盡不實。若有此制度,可減少上市申請被「打回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