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短短一周多內再次「出手」打老虎,繼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須就內幕交易向投資者「回水」近2,400萬元後,昨日再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原訟法庭頒令Tiger Asia須就對中行(03988)及建行(00939)股份進行的內幕交易及股價操縱,向約1,800名受影響投資者「回水」4,526萬元。

短短一周內,證監會多次打老虎。圖為行政總裁歐達禮。(資料圖片)

涉違規 歸還4526萬

證監會指出,Tiger Asia有關方面已承認於○八年十二月及○九年一月買賣中行及建行股份時違反了內幕交易的法例,以及承認於○九年一月操縱建行股份的股價。

法庭於昨天頒令,Tiger Asia須向大約1,800名在有關內幕交易中與Tiger Asia進行交易的香港及海外投資者歸還合共4,526萬元(回復金額)。為便利向受影響投資者退回款項的安排,Tiger Asia已向法庭繳付4,526萬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表示,在市場上,投資者難以察覺是否正在與違規者交易,故此撤銷這些交易是正確及公平的做法,可從而令1,800名無辜的投資者盡可能回復到交易前的狀況。

除了「回水」外,Tiger Asia於證監會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提起的法律程序中,Tiger Asia亦已同樣承認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股價。證監會已向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表示,將會尋求審裁處頒發終止及停止令,以及頒令禁止Tiger Asia有關方面未經法院許可,不得在香港進行買賣,最多為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