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上周提出,現時「過度偏重零售主導」的監管思維是妨礙本港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發展問題之一。消息透露,過去多年一直有外資及本地保薦人抨擊IPO分配機制向散戶傾斜,金發局會研究香港是否有需要改變IPO「回撥機制」、以及公開發售與國際配售的比例限制等。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就強烈反對,「香港都要有(散戶)流通量,不能抹殺120萬股民的公眾利益」。

本港首次公開招股的回撥機制,遭金發局提出研究是否有需要改變,惹起市場激烈討論。(資料圖片)

新股分配機制惹爭拗

IPO回撥機制

金發局IPO報告六大建議檢討

散戶點睇
易啲中籤
黎小姐:「我贊成現時嘅回撥機制,因為小股民可以容易啲抽到想要嘅新股!」

免被操縱
李小姐:「如果回撥比例少咗,大戶更容易舞高弄低,散戶更加無可適從,回撥機制可以令兩者持股比例平均啲!」

現時新股全球發售,分開國際配售(機構投資者)及公開發售(散戶),其中公開發售最少佔一成,國際配售佔九成。如公開發售的認購倍數超過指定水平,可啟動回撥機制(見表),超購100倍以上,由國際配售回撥予公開發售的水平高達五成。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日前指出,隨着市場環境及結構改變,她認為可考慮評估多年前訂下的新股銷售機制。

Webb倡公司自訂售股比例

消息指出,港交所(00388)及證監會在公開發售的比例限制,的確優先照顧散戶,一直以來,外資及本地保薦人都對IPO機制偏向散戶有強烈意見,以回撥機制為例,散戶瘋搶令國際配售部分隨時出現巨額回撥情況。他們的傳統概念亦認為散戶一上市即沽貨,導致短線沽壓重。「他們發現新股上市首日,好多沽盤的經紀編號,都來自中小經紀行,承銷團都有向公司提議,不想有太多散戶!」因此過去也試過有熱門新股申請豁免,減少從國際配售回撥至公開發售的比例。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表示,「IPO並非本港社會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市民有接受醫療、教育等權利,但不是有新股發售的權利」,因此他認為不應硬性規定主板新股一定要向散戶公開發售,應由公司自行決定;就算公司決定公開發售,也不應規定公開發售與國際配售的比例及設有「回撥機制」。他指出,這些問題已存在長達二十五年,應是時候檢討。

張華峰:冇街貨易被操縱

張華峰就炮轟,若香港收緊「回撥機制」及公開發售比例,必定引起業界極大反響。他質疑金發局有甚麼理據去檢討現時恒之有效的制度,他直指,散戶一上市即沽導致市場混亂的說法,根本不成立。他反指,如散戶減少參與,大戶更易操縱市場,「冇街貨,容易控制,放些好消息,股價自然升上去。況且上市公司其實未必完全鍾意大戶,萬一沽起貨嚟,不理價,沽到殘」。

他還指,現時大戶「着數」已很多,「佢地好多都係大行嘅私人客戶,實有得分股,而且(國際配售)可篤手指,但散戶是真金白銀,借孖展要比利息,成本重好多」。他強調,「市場應有大、中、小戶參與,均衡發展,無理由IPO制度行番轉頭」。他承認,如IPO減少散戶參與,將令中小經紀行生意更難做,生存空間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