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發表獨立顧問報告,指出現時本港沒有獨立於業界的審計監管機構,情況較英、美等主要金融中心落後,亦令本港未能加入相關的國際審計監管組織。報告認為香港應改變現時由業界自我監管模式,與國際標準接軌,以提升投資者對本港審計專業的信心。

潘祖明認為本港的審計監管制度需要提升。

報告指,本港的審計監管制度,並未符合歐洲委員會和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國際論壇(IFIAR)會員資格的規定。此兩大組織均要求審計監管機構必須獨立於業界,以及由非執業會計師監管。

現時香港會計師公會被賦予監管會計行的一般責任,並由其理事會負責監管其運作。然而有關理事會,並不保證大部分成員一直都是由「非執業會計師」擔任。

明年諮詢 2016立法

財匯局主席潘祖明表示,根據報告,現時全球共有40個司法權區符合歐洲委員會的等效規定,亦是IFIAR的會員。本港的審計監管制度有需要提升,以便取得有關地位。政府將於明年就獨立審計監管制度進行公眾諮詢,預期一六年完成立法。

對於獨立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大幅提高罰款上限至1,000萬元,會計師公會表明反對,潘祖明表示,現時罰款水平仍未有定論,但認為罰款金額應合乎比例及具阻嚇作用。

根據框架建議,會將會計師公會部分職能,如審查上市公司的香港核數師及紀律處分職能,轉移至財匯局。會計師公會保留註冊、審查、準則制訂及持續專業進修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