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行董事引述港交所(00388)上市科消息稱,新例下,上市申請程序會加快,交表至上市聆訊的時間,可望由過去最快三個月,縮短至兩個月。新程序下,上市科收到A1表格後,三個工作天內會通知是否受理,考慮因素包括申請表內披露資料是否充足,除非是最後一刻才確定的數字之外,不能太多「漏空」、其二是公司過去三年盈利不能呈現跌勢、其三是公司及董事的違規紀錄。

三天後若未見「打回頭」,則申請會按「雙重存檔制」交一份予證監會審核,最快二十五個工作天獲通過,其後正式進入上市科與保薦人之間的問答程序,最快再過一個月便可進行上市聆訊。

「貼堂」設半年過渡期

新例下整個審批程序最快縮短至兩個月,主要是港交所及證監會將專注於申請上市的公司,要合乎上市規則、帳目及管理層質素,而過往亦會審查的披露資料真確性因素,則會將責任全交予保薦人及申請公司自行承擔。至於投行最憂慮的「貼堂」程序,據悉在十月一日起有六個月的過渡期,即港交所要到明年四月一日起,才會將未達標的申請於港交所網頁披露,而且只是披露公司及保薦人名稱,不會透露詳細內容,當保薦人補交申請合乎標準後,便會自動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