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後,在香港所出售的住宅物業將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監管(下稱《一手新例》)。而筆者現時正處理相關之工作,希望透過本系列讓大家有更多的見解。

加入環境評估資料

在本章中主要提及有關樓宇環保方面。在《一手新例》下,法例附表一—第三部29(2)條訂明,發展商在印製售樓說明書時,需列出有關建築物的環境評估及發展項目的公用部分的預計能量表現或消耗的資料。這部分的資料會於售樓說明書的第29項中列出。

但為甚麼現在翻閱「一手新例」下的售樓說明書時只看到獲豁免面積的資料而沒有能源效益呢?這是因為現時大部分出售之單位,建築圖則均是在較早的時候獲得屋宇署批准的。在那時候,「樓宇發水」的規限是比較寬鬆,亦因此令社會大眾提出需收緊有關之規定的要求。政府為回應社會的訴求,便頒布了新的作業備考(APP-151),要求發展商若希望能獲取「發水」面積,便需同時為將發展的物業向香港綠色建築議會申請批核,因此現時大部分落成出售的物業並沒有進行綠建環評認證(BEAM Plus Certification)。

那些沒有進行綠建環評認證的物業便未符合《一手新例》下的要求。因此銷監局根據《一手新例》第88條的權力下,在《售樓說明書指引》中指出若物業批則時未受APP-151的規限,可用以下的聲明代替環境評估:「本發展項目的經批准一般建築圖則不受由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51規定規限。本發展項目的環境評估及公用部分的預計能量表現或消耗的資料無須呈交建築事務監督,以作為批予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先決條件。」

總括而言,準買家在選購物業的時候,可留意售樓說明書中第29章有關環保設施的資料。在能源效益方面,隨着根據APP-151作業備考的物業落成,以後將能為買家提供這方面更多的資訊。

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香港環境保護專業組秘書 梅啟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