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的劉鑾雄個人持有的南區深水灣道3號,早前遭一間海外註冊公司向城規會申請限制物業層數及高限,由現時許可的最多4層及主水平基準以上199.7米,降為3層及主水平基準以上187.82米,該申請在諮詢期間收到逾百份意見書,贊成限制物業高度。該申請原定本周五審議,不過申請人要求延期兩個月審議,以準備有關視覺評估,規劃署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