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星Column:住房市場訊息公開政府有責

當前,在房姐、房叔頻頻被曝光的背景下,全國住房訊息聯網再次成為熱門話題。因為,政府規劃的住房訊息聯網時間已經過去半年了,但住建部仍遲遲未公開聯網情況。在民眾看來,如果住房訊息聯網能夠盡早落實,就有利於把當前國內住房市場的房姐、房妺等事件披露出來,有利住房市場的訊息公開透明。但是,這樣簡單的事情,為何政府部門無法作為?

其實,住房市場是一個訊息嚴重不對稱的市場,要保證住房市場有效價格機制形成,信息公開透明就是市場發展之要求,也是政府之責任。因為,住房的買者與賣者之間,存在嚴重的訊息不對稱性。比如對於住房的質量來說,賣者更加知道所建盤樓施工之技術、建築所使用材料,也知道所建樓盤附近的環境及未來環境之發展,但是對買者來說,他則只能通過相關部門對樓盤質量鑑定、政府對周邊環境規劃、以及樣板樓的式樣來判斷與識別住房的質量。這就是需要政府部門提供相關的住房市場訊息,否則僅是靠個人是無法做到這點。同時,如果住房作為一種投資品,其價格往往取決市場預期,如果住房市場沒有公開透明的訊息,投資者隨時可能被誤導。

還有,住房是一種不動產,其任何一個產品都具有唯一性。在這種情況下住房的市場結構是非正式的卡特爾聯盟,即住房市場只有需求線而沒有供給線。房地產開發商往往是住房價格定價者而不是價格接受者,他們能夠透過行業慣例共同定出較高的一手房價格,也可能通過一手房價格的指標性效應引導二手房的價格。因此,房地產開發商具有很強的托市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不能為市場提供公開透明的訊息,房地產開發商就能夠利用住房市場的特性向市場發布虛假性、誤導性的訊息來欺騙消費者。特別是在住房預期制度的掩護下,房地產開發商要發布虛假性的訊息更是如魚得水。

保障消費者不受誤導

不少國家制訂了嚴格的法律規則,來約束這種房地產市場訊息的嚴重不對稱,以保護消費者利益。比如,政府通過購房格式化合同,對消費者所購住房的建築面積有詳細規定,它通常包括個別單位所佔面積、窗戶及部分屬於整幢樓宇的公用地方,例如樓梯、升降機、走廊、大堂、通天等。這就使得消費者根據平面圖估算出實用面積,從而減少買賣雙方的爭議。同時,政府通過住房持有的公開透明訊息來讓買者不僅知道市場價格變化,也知道市場供求關係變化,從而有利於個人判斷與決策,而不是少數人誤導市場。

更為重要的是,隨着這幾年住房價格快速飆升,住房愈來愈成為國內居民財富的象徵,從而使得這個以權力為主導的市場,住房錢權交易愈來愈嚴重,成為少數貪官污吏隱藏贓物最方便的工具,最近發生的房姐房妹事件就是最好的說明。因此,住房訊息的公開透明,早就應該成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基本工作,沒有任何理由推遲。而政府部門不這樣做就是失職,就得追究其責任。

可以說,當前國內住房市場亂象叢生,很大程度上都是與住房市場訊息不公開不透明有關。由於當前國內房地產市場缺乏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訊息,由於政府相關部門不能夠向市場發布具有普遍公信力的數據以及對數據的客觀性解釋,從而使得在這個訊息完全不對稱的市場,房地產開發商及少數人能夠以其房地產訊息的優勢來向市場散布虛假、誤導市場,並通過這種方式謀取暴利,從而使得政府多年來的房地產宏觀調控都無法達到目標。因此,房地產市場訊息的公開透明,不僅是當前國內住房市場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並非是這些訊息公開存在多少困難,及有人願意不願意公開的問題。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易憲容

當前國內住房市場亂象叢生,很大程度上都是與市場訊息不公開不透明有關。(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