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尾盤梯屋實積恐亂
繼二手住宅後,一手住宅銷售條例最快四月生效,消息指政府多次向地產建設商會發出條例註釋,一手實用面積定義列明,除近年被剔出的窗台外,梯屋面積亦不可計算在內,立法後不少貨尾盤勢出現同一種單位一、二手實用面積突變等情況,有發展商計劃本月向政府反映意見。
消息人士表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生效時間已迫在眉睫,但普遍發展商仍對條例存在很多不明白地方,政府繼去年十一月透過地產建設商會向發展商發出部分有關條例的註釋後,剛再向商會發出一份有關條例的常見問題與解釋,務求盡快釐清發展商對條例感不清晰的地方及問題,本月更將會再度與商會代表開會尋求解決方案。
剔除梯屋 洋房影響大
消息人士指出,立法後所有銷售住宅新盤均只可發布單位實用面積,價單上亦只可利用實用面積計算單位呎價,新盤建築面積將從此絕迹,但市場上不少仍在銷售的較高樓齡舊樓,法例生效後亦需全面跟足要求發出價單及樓書等資料,以往可計入實用面積的窗台及梯屋(單位連接天台或平台的有蓋樓梯及相關面積)等面積,日後將剔除於實用面積內,銷售此類已落成數年以上的貨尾時勢造成同一種單位實用面積突變情況,或造成資訊混亂。
消息人士解釋,○八年政府統一實用面積計法後,窗台面積已被剔除實用面積內,之後市場一直沿用建築面積報價,但立法後新盤單位只可提供實用面積,加上特色戶及洋房提供的梯屋不計入實用面積,造成突變勢明顯。
尚悅元旦去貨13單位
消息人士又稱,不少貨尾單位均已租出或裝修成示範單位,單位間隔及用料已作不同改變,但根據新例,貨尾盤亦須發出全新規格樓書,內容包括所有單位用料及圖則等資料,執行上勢出現困難,且現樓物業一向以現狀形式出售,買家可親身參觀單位,有發展商計劃下月與政府開會時表達有關意見,提出已售逾90%單位的貨尾樓盤可獲豁免部分新例要求的建議。另昨元旦日新盤主要發售貨尾單位,恒地等元朗尚悅售出至少13伙。一買家斥共約3,138萬元連購烏溪沙迎海3伙,包括3座D、E室各一伙及5座G室一伙,建築面積呎價約9,109至9,645元。
政府於○八年統一實用面積計法前,普遍新盤窗台面積一直計算入實用面積內。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 梁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