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供應勉為難 地從何來未解決

政府一二/一三財政年度第四季主動推出六幅住宅地皮及兩幅商業/酒店用地,六幅住宅地(當中包括兩幅限量住宅地)合共提供三千伙,為一一/一二年度第二季以來最多。縱然如此,連同鐵路上蓋、換地、重建及市建局,各種供應渠道東拼西湊,政府年供應二萬伙的目標仍然難達到,勢必影響調控樓價的宏觀政策的進展。

雖然發展局強調,勾地機制及主動推地是既定政策,旨在穩定供應及提高透明度,但事實給外界的印象似乎是流於空談。本財年直到第四季才大手推地「填數」,加上東拼西湊,令人懷疑政府急就章,手上是否有充足土地成疑。其實,自新界東北開發有阻滯,缺地日益成為眾所周知的憂患,政府所陷的尷尬在於,就算有勾地機制及主動推地的機制,但缺乏「造地」的機制,增加供應恐成畫餅充飢。

要「造地」面對的是人與土地、人與環境的矛盾。以往所說的人多地少,近年已由本港土地居住利用比率所否定,土地利用的阻礙可以歸結為欠缺社會共識,未形成頂層涵蓋執行、裁決的機制或準則設計,如土地建屋的可用比率能否提高,土地改用途的規矩和如何增加彈性,土地如何兌現保護環境要素等,未確立社會共識形成法規,而只靠行政統籌,往往導致每個單項發展的規劃,都可能因有反對聲音而受阻。

近年像骨灰龕、戒毒中心一類厭惡性項目,在各地區針插不進撇開不說,就算興建公共房屋,都可能遭到鄰近私人住宅區的反對。不同的社會利益衝突,更明顯地在土地利用上表現出來,沒有約定成法的機制或準則,土地規劃就有失執行力,沒有裁決的權威,要更合理而靈活「造地」建樓就難以成事。機制或準則建立無疑是長遠土地供應的根本。

人與土地的矛盾解決成效,又反映在官僚機制上。政府的城規運作程序冗長,有費時失事之嫌。一般政府提出修訂規管土地用途的規劃大綱,由諮詢到核准需九個月之久,若遇拖沓的隨時一年有餘,像荃灣西規劃大綱就拖足一年半。法定程序既然不可廢,一旦機構效率有誤,政府「造地」要預更長的時間走程序,顯見當中行政效率至為關鍵。

俗語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當中「預」是指計劃,遇事有計劃就易成功。有關「造地」的遵循機制或準則,如何明確起來,有法定的執行力,加上有效率的行政運作,達到提高「造地」的成效,這正是本港當前所缺。現時,無論勾地機制及主動推地多順暢,沒有有效的機制或準則推動「造地」,勾地及主動推地都有機會面臨供應枯竭而不繼。

政府若能信守藉勾地及主動推地,去增加供應是好事,但解決地從何來,更是迫在眉睫的事。新界東北開發建新一代綠化市鎮,上世紀末曾雄心勃勃寫上政府施政報告,最終卻被擱置,現今舊事重提社會阻力未消除,會否重蹈覆轍尚屬未知,因為面對社會的阻力,還看不到政府有成事的保障,由此而及遠,亦可見未來增加供應的憂患仍是揮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