嘯後收緊市場監管

金融海嘯以來已近五年,本港證監會在加強規管方面仍未敢怠慢,近期在上市保薦、電子交易及場外衍生產品等規管範疇下工夫,對於有上市公司以「國家機密」為由而不披露帳目,證監會相當關注。

擬追究保薦人刑責

規管上市保薦人的諮詢預計最快本月內有總結,其中最具爭議是招股書若有失實陳述,保薦人或要負起刑責,藉以要保薦人對新股的盡職審查不敢鬆懈。儘管投行群起反對,證監會對維持刑責方案一直態度強硬。

市場措施方面,證監會要求加強場外衍生工具,包括利率掉期及不交收遠期合約的匯報安排;又引入淡倉申報制度,並每周公布淡倉數據,這些措施都為提高市場透明度。有見及金融交易的電子應用日趨頻繁,為防範電子交易成為市場違規的漏洞,證監亦推出規管電子交易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