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趕盈測 年底恐波動

《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明年一月正式生效,就披露內幕消息作出指引,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及商務諮詢服務副管理合夥人盧華基認為,新例要求董事需要每月關注公司業績,並且及時向公眾披露,因此預期未來兩個月發盈喜及盈警公司數目會大增。

料有多家公司受審裁

盧華基表示,相信公司內部在十一至十二月已得悉全年整體業績,新例下上市公司為避免觸犯條例,因此估計有很多上市公司會「及時」於未來兩個月發盈喜或盈警等,因此過往三月份因為業績期而產生的股價波動,將會提前至十一及十二月發生。

他又認為,明年新例實施後,相信會有很多上市公司受到審裁,主要用意是測試市場反應,收集更多案例及探討刑罰的鬆緊程度,因此建議證監會應舉辦更多講座,讓上市公司管理層有更清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