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疑私霸查契可定奪

一般而言,已分層出售的物業,無論住宅、商廈、工廈均有在公契上列明公共地方,公共地方一般會包括電梯、大堂、走廊、後樓梯等等,所謂公共地方,就是指在同一幢大廈之內各住戶、用戶共同擁有且不容獨佔的地方。若然住戶發現有其他住戶霸佔公共地方,究竟應該如何處理?

自行解決恐惹訴訟

首先,筆者必須提醒住戶,即使發現有人懷疑霸佔公共地方,切勿私自處理,因為產權私有,隨便搬移或損壞該霸佔物,隨時會引發不必要的訴訟。筆者建議住戶如懷疑有人霸佔公共地方,宜先通知管理處,讓專業物業管理人員先查閱大廈公契或住戶守則,確定該霸佔物是否處於公共地方定義之內,再由物管人員接手處理。

視察拍照後始勸喻

若確定有住戶霸佔有關地方,物管人員一般會先到現場視察,然後拍攝照片記錄現場情況並附上日期時間,再與相關住戶反映,勸喻住戶移走霸佔物,如住戶拒絕合作,物管人員或將張貼通告並發出書面警告,描述相關情況、後果及責任。如涉事住戶仍然拒絕合作,物管人員將記錄每次勸喻不果的情況,並根據公契及住戶守則內容,賦予物管人員作適當處理,以保障大廈公共地方的公平使用原則及安全性。

如霸佔物屬大型物件或對住戶構成潛在危險,例如阻塞走火通道,物管人員將立即加快處理程序,移走霸佔物或向消防署尋求協助。

其實大廈公共地方,屬各住戶共同擁有,如因此而阻塞或影響其他住戶實是自私行為,但住戶發現懷疑霸佔物,亦不宜私自處理,應通知專業的物管人員,以大廈管理人身份從中調解,既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適當處理事件,亦不損鄰里間的關係。(以上資料只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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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理事 何春年

電梯大堂亦屬公共地方。(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