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保薦人恐大行壟斷

面對「民企風暴」及「新股爆煲」事件頻生,證監會決定採取一系列強硬措施監管保薦人,昨日發表的加強監管保薦人諮詢文件,其中較具爭議性建議是每宗上市只可委任一名保薦人,藉此堵塞愈多保薦人,工作會重疊及發生遺漏的風險。業界認為,這意味過去每逢有大型新股上市,有多名保薦人「分餅仔」局面或不再復見,同時有投資銀行界人士擔心,單一保薦人會導致有投行「獨大」局面,甚至會增加公司在港上市成本。

諮詢市場兩個月

繼早前重罰洪良保薦人後,證監會昨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會盡快發表諮詢總結,實施有關保薦人規定,但未能透露確實推行時間表。

他又說,過去一些較大型新股上市活動,保薦人數目過多,導致不同保薦人的工作重疊及有遺漏,對投資者而言沒有益處,同時各保薦人商號之間及與公司之間也會存在衝突。

根據證監會了解,雖然新股委任多名保薦人,但很多時由一名「牽頭」保薦人擔當主要角色,負責與監管機構接洽、統籌及進行盡職審查,但多名保薦人導致實際責任及監察分散。

保上市文件質素

證監會建議就上市交易委任單一保薦人,相信應更能向市場保證上市文件的質素,證監會同時會向市場諮詢,為每宗上市委任的保薦人數目設立上限。不過,證監會強調,並非要對在首次公開招股中擔當其他角色(如全球協調人、帳簿管理人、經辦人、包銷商及財務顧問)的機構數目或身份設立任何限制。

歐達禮承認,市場對單一保薦人建議有保留,憂慮會造成大行壟斷,影響市場結構。事實上,招商證券香港董事總經理溫天納表示,相信單一保薦人建議是因為過去出現保薦人缺失時,很難釐清責任誰屬,但過去很多新股上市有多達五至六名保薦人及聯席保薦人,主因集資額太大,市況反覆,需更多保薦人,若只選擇一家,新股可能傾向外資大行。商會及證券商協會副主席朱李月華認為,未必會有壟斷情況,因新股市場百花齊放,各公司會按不同需要尋找保薦人。

證監會建議引入備受爭議的向保薦人就招股章程內不真實陳述(包括重大遺漏)負上刑事法律責任,最高可罰款70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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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認為,單一保薦人規定不會削弱小型保薦人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