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樓新例擬半年過渡期

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年內將就提供二手住宅物業實用面積事宜發出執業通告,其草擬稿已獲通過,昨與業界季度聯絡會議上,簡述通告內容重點,表明以循序漸進方式執行;有代理商會指首階段擬設半年「過渡期」。

據了解,通告內容主要是地產代理推銷二手住宅的廣告宣傳,以及向客戶提供面積資料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等。地監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稱,明白業界推銷二手樓時,習慣使用建築面積,在草擬通告時已顧及業界憂慮,執行時會循序漸進。

次階段只列實用面積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秘書長汪敦敬透露,有關通告將分兩階段執行,首階段意向同時列出物業實用及建築面積,但要以實用面積為先,但會設約半年「過渡期」,期內不作出任何起訴。

他續稱,第二階段未有實質概念及時間表,但意向與一手物業相同,只列出物業實用面積,該會支持有關通告內容及執行。消息指首階段最快未來一至兩個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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