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6大理據駁政府

就政府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地產建設商會(地建會)昨開腔表明立場,並提出6項反建議,尤其希望規管應只適用於未建成樓花物業,而「誤導性資料」及「失實陳述」亦必須訂明清晰定義,同時,該會傾向將冷靜期「殺訂」比例,維持在現行樓價10%水平。有學者及發展商認同地建會有關只規限樓花,以及要釐清罰則的要求,此舉有助避免發展商誤墮陷阱。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昨透露,政府早前派員諮詢地建會就一手樓規管草案意見,期間有約20間發展商代表出席,而該會提出的建議,政府代表僅表示會認真考慮。

支持草案提高透明度

梁志堅表示,商會支持草案是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和公平的目標,並認同要保障消費者,不過,亦希望政府不要一面倒,需平衡發展商在多變的市場情況下作出商業決定。

該會昨日提出六項反建議,其中就規管範疇,認為應只適用於未建成住宅物業,而非政府提出將已建成和未建成物業一併規管。

至於現樓新盤需收租率達95%及收租三年方可豁免受規管,梁氏認為,實際情況有困難,並且認為政府規管一手樓花銷售僅能以實用面積銷售,若不同時規管二手物業,將會為市場造成訊息混亂,該會提出以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並行的制度。

殺訂10%杜絕投機者

另就業界最擔心的刑罰定義,局方一直未能承諾給予清晰定義,梁志堅坦言,未必個個發展商有人力、財力去應付日後訴訟官司。此外,就增設冷靜期,建議應維持「殺訂」樓價10%,以杜絕投機者擾亂賣樓秩序。

該會亦提出應給予發展商減價的彈性,尤其市況逆轉時,建議政府給予如減價3%內可毋須重新公布價單等指引。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認為,現樓同樓花屬兩回事,認同地建會建議只規管樓花。此外,亦對於地建會提出釐清「誤導性資料」與「失實陳述」定義表示同意,並認為這是較重要一個環節,現階段政府如何界定罰則仍未有清楚標準。不過,他認為政府對價單做法合理,減價定義較抽象,若提供彈性處理,擔心運作上會有困難及出現混亂,明碼實價較恰當。

新地代理執行董事周國賢稱,同意誤導失實要加強刑罰,但如何界定,字眼上要清晰,尤其在廣告方面較易墮陷阱。恒地(00012)執行董事黃浩明認為,蓄意誤導買家,受罰是「抵死」,但廣告涉及創意,擔心業界不慎受罰。

地建會就規管一手樓銷售提反建議

政府草案建議

1.規管未建成及已建成一手物業

2.樓花新盤統一以實用面積銷售

3.買家三天冷靜期內不完成交易,僅「殺訂」樓價5%

4.發放「誤導性資料」及「失實陳述」最高罰500萬元及監禁七年

5.任何售價上調整,發展商必須事先更新價單

6.房屋委員會發售的物業可獲豁免

地產建設商會反建議

1.規管應只適用於未建成物業

2.應接納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並行制度

3.維持原先「殺訂」樓價10%,以杜絕投機者擾亂市場

4.應就「誤導性資料」及「失實陳述」訂明清晰定義

5.減價出售單位應給予彈性

6.房委會與其他發展商一樣,應接受同一套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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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建會梁志堅(右一)表示,商會支持政府增賣樓透明度的目標,惟建議草案需平衡商業市場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