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墮信用卡高息陷阱

我經常在媒體說,信用卡只適宜作付款工具而不是借貸工具,其實只要持卡人一消費,他便有結欠,只要能在免息日前還清款項便不用付上利息,否則便會跌入高息及各樣收費的陷阱。

金管局在六月時宣布銀行業將推出第二階段共十一項信用卡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利率、還款及收費方法等。

很多人都知道信用卡利率高,而事實上信用卡的利率有消費及現金透支之分,而後者的利率較高。此外,不少信用卡未有明顯地說明利率是多少,有的是以實際年利率表示,有的以月息,只看利率是不足夠的,因為利率可能是以單利息計算,有的是以複利率計算,更甚者是每天計息。

利率也不是固定不變的,會隨外圍息率及持卡人的還款情況而增減,有時候持卡人忘記了還款,利率便會增加。

結欠拉高 變相多息

一張信用卡月息2.5%,表面上年息是30%;若以每月計息,年息便是34.49%;若以每日計,年息是34.97%,年息只是一個參考,如何計算結欠及欠款日數才是戲肉。當持卡人只有一個結欠,情況便容易處理,現實是持卡人會不斷使用信用卡,結欠會愈來愈大,結欠會被拉高,變相要多付利息。

至於欠款日數,雖然持卡人只是遲了五天還款,很多時銀行是以簽帳日開始計算,這隨時會令欠款日數增到五十至六十天,這解釋了為甚麼只是遲了數天,欠款數百元再加上手續費及利息後的額外支出會是百多元以上,而結帳期也有不同,有些月份是三十日,有些是二十八日。

納新消費 欠款失控

未能還款的也要留意還款的次序。金管局要求銀行改革,特別是在此方面,我已解釋欠款可以分為現金透支、消費結欠及手續費等。在以前,有銀行把還款用於償還利率低的部分,於是利率高的部分未有償還,變相利上加利,雪球愈來愈大,欠款未有償還的,新的消費也視為結欠,會被計高息,結果可能是欠款到了失控的地步。

若閣下未能償還欠款,首要是停止再用那信用卡消費或借貸,其次是找利率低的借貸工具把欠款立即償還,還有是要了解信用卡利息的計算方法。

在香港基本上銀行沒有提供網上的信用卡計算,令不少人跌入高息的陷阱,持卡人應主動查詢各樣的計算,以及如果每月還款多少,要多久才可以還清。最愚蠢的情況是未能準時償還卻繼續消費、繼續借貸,於是全部被計高息,造就富者愈富情況,且會連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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