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狂轟城規會

城規會最近決定修訂多個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加強高度等規劃限制,惹起各大地產商不滿。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昨正式「出手」,針對灣仔區、旺角區、油麻地區、牛頭角及九龍灣區四個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直接挑戰城規會的決策機制等,質疑城規會在本年四月至五月期間拒絕修訂該四個草圖的決定,地建會現要求法院聲明該四個草圖無效。

地建會指,城規會近年傾向以規劃大綱圖加強控制,施以如高度限制等,或針對某地段作出「定點式」限制,來「微觀管理」建築物用途及設計,及考慮屏風效應等。現時涉案的新加限制,包括高度、樓宇收進範圍、非建築用地及鄰棟間距。

指決策程序欠公平

地建會現於司法覆核申請中,直指城規會決策程序不公平,指城規會主席本身就是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而該會秘書則是規劃署副署長/地區,而從會議記錄可見,他們在開會程序及決定均擔當重要角色,決策者更須對不同意見持開放態度。然而,城規會卻未有鑽研反對意見,反而視規劃署的理據為既成事實。

地建會又指,城規會在提交意見的兩個月限期過後,即拒接納發展商的補充資料,或到開會日才把有關資料發放給開會成員。地建會現指兩個月時間根本不足準備意見,尤其當中涉及大量專家資料;而建築署針對發展商的回應,發展商在開會前一周才收到。此外,會上城規會參考的新資料,發展商未能看到,或沒有足夠機會研究及回應。

地建會又指,按過往經驗,城規會的成員不斷進出會議,故最終作決定的成員,未必完全聽取過會上所有意見。地建會又批評會議時間過長,有時甚至到入夜,加上會議答問時段往往安排在各方發表意見之後,成員又被迫在時間的壓力下作出非常重要的決定,難以詳盡及公平地考慮意見。

超越法例賦予權限

地建會又批評,城規會發出的決定理由,未能充分解釋到其面對爭議,何以作出有關裁斷。

地建會尤其不滿城規會針對某地段的「定點式」限制,指這超越法例賦予城規會的權限;及指城規會制訂高限時,無考慮樓底高度的問題,且與已經批核的「一般建築圖則」有矛盾等,城規會這一切過分干預,限制了發展商現有的發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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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地建會入稟提覆核外,希慎亦就旗下禮頓中心及利舞臺廣場的高度限制提出覆核。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
梁志堅

城規會主席
周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