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對CB持有人的好處是,假如公司股價超越可換股債券的行使價,他們便可以選擇換股去賺取更多利潤。但是,假如行使價高於股價,債券持有人亦可繼續收取利息及待到期時贖回本金。因此對於CB持有人而言,CB絕對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債券投資項目。
除了CB之外,投資者也需要留意公司授予高級董事、行政人員或員工的認股權,有時候公司會選擇發行認股權作為員工的Bonus,當公司股價高於員工認股權的行使價,那麼只要行使認股權,員工便可以賺取現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這方法除了為公司免除支付現金作為員工的Bonus外,當員工行使認股權後公司亦可以得到股東資金,更可以激勵員工努力去提升公司表現,絕對是「一石三鳥」的妙計。
發認股權或蠶食利潤
從公司經營角度而言,CB及員工認股權都可能是一種好工具;但是作為投資者而言,CB及員工認股權隨時可能是兩顆蠶食利潤的隱形毒藥了。
因為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FRS 2或香港會計準則HKFRS 2,所有以股權為基礎的償付都應在財務報表中確認,並按公允價值即Fair value計量。
例如,CB的換股行使價是$10,隨後公司的股價上升至$15,那麼可換股債券的持有人便以每股$10向公司換取市價$15的股票。如是這樣,現股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即$5便要在帳目溢利中扣除。例如公司A剛發行了CB,行使價為$18,二○一三年左右到期,當公司A的股價升穿了$18的話,那麼公司A的盈利便會開始出現負面影響。
員工認股權亦一樣,假如員工認股權的行使價是$10,現股價是$13,那麼現股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即$3便要在帳目溢利中扣除。
另一方面,當CB持有人或員工選擇換股後,公司的發行股數便會增加了,每股盈利(EPS)便會被攤薄。CB及員工認股權除了令公司需要在帳目溢利中扣除現股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額,也會因發行股數增加了而導致每股盈利(EPS)被攤薄,因此公司的每股盈利(EPS)將會被雙重削減了,對投資者而言絕對是一種重大影響。
如果你投資的公司是有發行CB或員工認股權的話,那麼你便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投資者一定需要了解換股行使價和換股數量是多少。要知道對公司利潤的負面影響有多大,以及攤薄後的每股盈利(EPS)對股票走勢有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