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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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免稅無誠意 拓資產管理得把口

特區政府經常說要把香港發展成區內主要的資產管理中心,吸引更多基金來港經營及投資,講就天下無敵,做起來卻眼高手低、機關算盡。在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形容亞洲已成為環球機構投資者的亮點,可是捕捉這個重大機遇的新措施僅得寥寥幾句,根本不成比例,其中較惹市場關注的只有豁免部分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印花稅,不但小恩小惠出手低,效用更加成疑。

目前在港掛牌的ETF之中,只有那些完全不包含港股的基金才獲豁免印花稅,而根據新建議,將來亦只是那些港股比重不超過四成的基金才能受惠,並非全部獲豁免,實際僅得極少數ETF能夠「入圍」。特區政府堅決拒絕向主力投資港股的ETF開恩,理由很簡單,這些基金受歡迎,成交額高,稅收多。相反,那些並非以港股為主的ETF,交投普遍淡靜,本來就沒有多少印花稅,只是賣個順水人情,十分取巧,可見在財政司司長眼中,錢字大過天。

ETF買賣形式與股票沒有大分別,投資者要支付經紀佣金、交易徵費及印花稅等。印花稅的稅率是買賣雙方各支付百分之零點一,相對其他徵費並不算低,與一些銳意發展ETF的市場比較,更是高出一大截。台灣與香港一樣大力發展這類產品,早前還安排了兩隻港股ETF掛牌,雖然當地的證券交易稅率同樣是百分之零點一,但只需賣方支付,無形中少了一半。

如果特區政府真的希望把香港的ETF市場做大,現在無疑是背道而馳。ETF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在市場上本來就有爭議。管理ETF的基金經理在買賣股票時已交了印花稅,投資者只是買賣基金單位而非股票,卻同樣要繳稅,有「雙重徵稅」之嫌,而且買賣基金單位是否等同《印花稅條例》所指的「文書轉讓」,並非完全沒有可商榷之處。財金官員不但沒有改正,反而堅持到底,其誠意大有疑問。

事實上,把豁免印花稅的層面擴大至所有ETF,不見得就會嚴重影響稅收。如果一隻ETF成交旺,基金經理必定要因應投資者的需求買賣正股,稅收一樣會增加。再者,以稅務寬免拋磚引玉,自然是要吸引更多基金公司來港,就算不是直接在港推出ETF,也可用「傘子基金」形式買入港股ETF,將會帶來新資金和需求,還可以創造職位,犧牲些少印花稅仍然是除笨有精。

美國曾有研究估計,在未來五、六年,將有一半傳統基金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管理成本較低的ETF,整體資產規模將會超過一萬億美元,成為市場主流,難怪各地市場均磨拳擦掌,銳意拓展ETF產品。香港發展ETF的歷史雖然不算長,但從經驗可知港股ETF深受歡迎,猶如「生招牌」,財金官員不懂順水推舟,令人十分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