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王祖藍裝修新居發生糾紛,而過往亦曾有港、台藝人因為裝修問題而引起金錢糾紛,更有鬧上法庭。

吳鎮宇

楊婉儀

吳鎮宇

吳鎮宇於2005年斥資二千萬購入位於西貢豪宅,2009年疑因拖欠裝修公司120萬元尾數而遭對方告上法庭,但吳鎮宇反指裝修質素欠佳提出反索償,最終法官判裝修公司勝訴。

楊婉儀

前港姐冠軍楊婉儀去年初委託裝修公司為她經營的幼稚園進行裝修工程,十月中裝修公司入稟法院,指裝修工程完成後被拖欠43萬元工程費尾數,而楊婉儀否認拖數,指工程尚未完成,上月她表示要另找一間裝修公司完成餘下工程,因此超出原本預算,有意向裝修公司反索償。

張韶涵

2011年,台灣歌手張韶涵母親找裝修商負責張韶涵台北新屋裝修,但因母女鬧翻後,張母不再負責裝修尾數,裝修商遂告上法庭,一審原判張韶涵免賠,而張韶涵反告裝修商造成漏水,提出反索償,但法院認定裝修期間母女曾共同討論裝修事宜,故此裝修商向張韶涵追討尾數並無不當,最終判定張韶涵須賠償予裝修商尾數約8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