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前日被寰宇正式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她及名下的「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違約,入稟狀指江若琳於2004年簽下十年藝人經理人合約,其中一項條款指寰宇有優先權與她續約五年,早前寰宇通知她會行使續約權,但江若琳單方面表示不續約及拒絕參與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求法庭頒令合約仍有效,並追討賠償及私下接工作的得益。

江若琳被寰宇入稟索償,追討私下接工作的得益。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