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劉德華16年前在台灣屏東拍攝永盛娛樂製作公司的電影《黑金》時,曾向德安航空租用直升機,惟拍攝期間造成直升機葉損壞,結果遭德安以華仔演出有過失、永盛未有依機組人員指示清理旋翼範圍物品及要他們花費修理等為理由作出追討。案件於首兩次審判時,判決德安航空獲賠償約670萬台幣(約174萬港元);但當最高法院判決時,亦曾就華仔觸及直升機操縱桿造成碰撞的事件討論是否需要賠償,及後認為雙方亦有責任,昨日最終裁定華仔要負上四成責任,依比例賠償267萬台幣(約70萬港元)。由於永盛並非租機者,故獲免賠,但案件仍可上訴。

劉德華(右)16年前拍攝電影《黑金》時毀壞直升機,被判需負上四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