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仔放租豪宅一肚火

蘇永康委託利嘉閣放租位於薄扶林碧瑤灣的千五萬住宅物業,對方在未經他同意下將物業由租變賣,並在一份刊物中公開室內布置及環境,令他大為震怒並訴諸法律!

對於地產代理公司未經他同意便將物業的室內環境刊登在刊物中,蘇永康感到不受尊重,氣得在微博留言發炮,並就該公司侵犯私隱及錯誤陳述發律師信,為自己討公道!

事先聲明禁拍照

記者昨日聯絡上康仔,他表示該物業是於多年前以1,500萬元購入,面積逾1,500呎,用作收租。今年3月租客搬走後,他於6月將物業交由3間地產代理公司以月租6萬元放租,並事先聲明絕不容許拍攝有關物業的任何照片!怎料兩星期前,利嘉閣在一份刊物中刊登其物業「全相」,由睡房、廚房、工人房以至屋外環境都任睇,更稱物業以1,800萬元放盤,失實兼侵犯私隱!

康仔事後追究該公司,對方承諾刊登道歉及更正聲明,但直至昨日仍未有行動。當康仔再度接觸該公司時,對方卻稱從未開過發道歉聲明先河,康仔說:「簡直係一個大話冚一個大話!(要求賠償?)唔係為錢,係為公道,我嘅要求好簡單,只係要求道歉同更正。如果有個客諗住買我層樓,但我其實又唔係賣,可能個客會怪我拉高個價,我唔想食呢隻死貓。」

可控告毀約索償

對於康仔的指控,利嘉閣總裁廖偉強表示已向員工了解,承認公司與刊物溝通出錯,已着分區董事與蘇永康聯絡,公司亦會尋求律師意見,若員工出錯會道歉。

黃國桐律師指出,若經紀沒有依從合約,可告地產代理毀約及索償,加上康仔是公眾人物,地產代理誤將其物業由租變賣,會令人誤會他財政出現問題,應作出道歉聲明。

音樂組

康仔委託地產代理公司放租物業,卻換來一肚氣,更要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