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茜判入獄隨時一粒鐘走得

荷里活「獄女」蘭茜露漢前日就違反緩刑條例而再出庭,雖然法官判她入獄30日,但有指因監獄爆棚,估計她最快坐一小時後便可提早獲釋。蘭茜當日身穿藍白色密實波點裙抱病出庭,據知上庭前一晚她食物中毒,庭外有Fans舉牌支持。

由於蘭茜的社會服務令未能達標,故法官判她入獄30日,並於下周三執行。據知,法官原本要她即時入獄,但代表律師Shawn Holley向法官要求待蘭茜本周拍畢《花花公子》的裸照後才入獄,因她與雜誌已簽下780萬港元的合約,最後獲法官批准。雖然蘭茜五度入獄,但根據新例,凡是輕判入獄90日以下者,基於監獄過於擠迫,只會例行完成刑期的20%,並表示她極有可能入獄六日後便獲釋,更可能快至一、兩小時便可提早放人。

蘭茜(右)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出庭,結果再被判入獄。(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