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對方要出嚟做證

JC日前因涉盜竊600元被捕,有指她在口供中聲稱,當時將款項交託友人代交回銀行處理。對此,黃國桐律師說:「JC需要搵呢個朋友出嚟做證人,向警方落『證人口供』以證明自己嘅清白,並唔係單憑佢自己口供就可以脫罪,而嗰位朋友亦都必須清楚交代冇報警嘅原因,如果個朋友因貪財佔有咗嗰600蚊,就係犯咗侵佔罪,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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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JC(左)因涉盜竊案被捕,圖為她離開警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