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巨星梅艷芳的兄長梅啟明,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阿梅的臨時遺產管理人今年初將阿梅生前的金器及真金獎座熔掉及變賣,又質疑他們在日前重陽節以低價拍賣阿梅生前的四十三件遺物,故要求高院下令臨時遺產管理人向全球歌影迷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加上十億港元作為賠償。
案件編號:HCA 168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