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怒斥台灣《壹週刊》報道失實
台灣音樂人劉家昌昨日炮轟台灣《壹週刊》,報道指他以400萬新台幣(約100萬港元)迫令林亞霖與兒子劉子千分手,又指他去年在子千醉駕車禍後,要林亞霖隱瞞手腳骨折及盆骨移位傷勢,免子千遭受沉重刑責!劉家昌對此直斥:「上《壹週刊》是恥辱!」並指台灣《壹週刊》報道失實:「子千車禍時,我在內地,秘書通知我,我說讓子千自行承擔、面對,我沒有參與,也沒見過林亞霖!(話林亞霖似不滿你只付400萬醫藥費,康復費要佢出?)報道的數字是錯的!我只付了百餘萬新台幣(約30多萬港元),亞霖教養好、外表好,她不應受這種侮辱!(話你逼子千同亞霖分手?)子千25歲了,他的事他自己管!我已很出名了,不想出負面的名!」
劉家昌(左)指仔大仔世界,不會管千千的感情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