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澤陳自瑤王浩信投訴受理

王浩信、陳自瑤(YoYo)、黃宗澤(Bosco)及胡杏兒,早前分別被《FACE》及《忽然1周》偷拍家中私生活。為保障藝人私隱,Bosco、王浩信及YoYo昨日在無綫高層及演藝人協會代表陪同下,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被偷拍事件作出投訴。私隱專員或向雜誌發出糾正通知,假若再犯,將等同刑事罪行。

黃宗澤、王浩信和陳自瑤昨午三時許,在無綫高層樂易玲、曾醒明、演藝人協會理事陳芷菁及演藝人協會代表律師陪同下,親自帶同申訴書到灣仔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早前被雜誌偷拍家中私生活事件作出投訴,吸引半百傳媒採訪,期間有多名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據知,三位藝人抵達公署後,先由專員解釋投訴程序,其後再獨立由不同專員錄取口供。至下午五時許,私隱專員蔣任宏接受訪問,表示接納三名藝人投訴,並將正式展開搜證調查及作積極跟進。今次投訴內容涉及三位藝員在家中被偷拍到私生活的照片,初步可見,照片是當事人在不知情下從單位外遠處拍攝。證據顯示有關做法可能涉及以不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資料,即違反保障資料第1(2)原則。公署會按條例第38條就投訴展開調查。他又指完成調查後,如發現有違反條例情況,專員有權向違法的資料使用者送達執行通知,指令雜誌採取步驟,糾正違反事宜。不依從執行通知的規定,會構成刑事罪行。

建議另循民事申索

惟蔣專員表示,署方未有權力向違例人罰款,或要求他們向受屈者賠償,故建議受害人另循民事申索。至於被問到如何在保障私隱及採訪自由方面取得平衡,他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曾作公眾諮詢,由於今次事件再度凸顯問題,故認為應再作公眾諮詢尋求社會共識,加強監管。至於是否首次有藝人就傳媒報道作出投訴?他表示所有投訴都要保密,故不能作比較。

其後Bosco、王浩信和YoYo在樂易玲陪同下接受訪問,樂易玲稱讚三位藝員勇敢面對事件,至於會否接受專員建議向雜誌索償?Bosco強調是次行動目的主要是希望私隱可獲重視:「今日嚟係希望向公署表態,至於咩方法追究遲啲先講,或者發生喺我身上嘅事對大家嚟講係小事,但我亦係一個市民,希望市民嘅私隱可以被正視。(驚唔驚投訴冇用?)專員同我哋講情況幾樂觀,我好想快啲見到立法。」

杏兒缺席不忘打氣

王浩信亦坦言索償並非他們主要目的:「我尊重新聞自由,但我亦想捍衞藝人喺屋企嘅私隱權益。」陳自瑤則促請改善社會風氣:「我覺得依家個社會同傳媒風氣都咁差,會影響到下一代,所以唔希望咁樣嘅情況繼續發展落去。」

而因拍劇未能前往投訴的胡杏兒,除在留言指「是為了保障我們藝人未來的私隱權而努力」為其他三位藝人打氣外,她更透過電話訪問表示支持行動:「呢個唔係單一事件,係關乎演藝人嘅私隱,我哋屋企對面唔係屋,要影過嚟係要用特別儀器經過精心部署,係刻意影入嚟,就算影到,需唔需要登全裸相呢?希望部分傳媒留一線,我明白爆炸性新聞賣錢,但應該有底線,留番啲空間畀我哋,我希望大家做到一個開心關係,亦望政府可以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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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組

黃宗澤就早前在家居被偷拍事件作出投訴。

黃宗澤(左起)、陳自瑤和王浩信,昨日勇敢站出來,拿着申訴書到私隱署投訴。

胡杏兒除留言為三位到私隱署投訴的藝人打氣外,更希望政府正視問題。(資料圖片)

王浩信(右起)、陳自瑤、樂易玲和黃宗澤,一同接受訪問。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接受三名藝人投訴,將展開搜證調查及積極跟進。

樂易玲(左)、王浩信和陳自瑤等坐無綫公司車離開。

王浩信(左起)、陳自瑤和黃宗澤齊齊到達私隱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