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鈺自爆被迫陪酒

繼09年韓星張紫妍疑遭經理人逼陪酒和上床換取工作,最後自殺身亡後,日前台灣歌手徐懷鈺在法庭內又爆出醜聞,被指違約的她稱曾被迫陪酒,十分委屈,反告「龍演」要求賠償約50萬港元。

文:專案組

九十年代憑《我是女生》及《怪獸》等歌曲走紅、有「平民天后」之稱的33歲台灣歌手徐懷鈺,去年1月與「龍演」簽約5年,至10月她一直人間蒸發,未有履行合約,所屬公司向法庭提出控告,要求她賠償1,300萬元新台幣(約325萬港元),案件日前在台北開審,雙方均派代表律師出席聆訊。但案件峰迴路轉,庭上爆出驚人消息,徐懷鈺代表律師翁瑞麟透露,公司曾帶徐懷鈺應酬陪食飯和逼飲酒,認為「龍演」未能做到保護藝人的責任,提出反告和要求「龍演」賠償200萬元新台幣(約50萬港元)。

案件下月再審

徐懷鈺透過律師指,公司介紹她的工作是去應酬,而帶她去的人在應酬中沒有飲酒,反而她每次都要喝到醉醺醺不省人事。她有感被玩弄,亦覺得這不是她作為藝人的工作,故提出反告。她現任的經理人周彥彤暗示她的指控講大話,憤怒地說︰「只差逼她上床沒講吧!」

對於徐懷鈺的指控,「龍演」代表律師蕭佩郁即時反駁︰「公司又不是開酒店,她不喝、她不想去,我們能逼她嗎?」他又指有人證,故案件將在下月23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