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思敏籲報警求助

莊思敏籲報警求助

藝人多數透過經理人接Job、傾價錢及追酬勞,若沒有經理人便難以確保工作質素,甚至構成危險。

莊思敏:

我試過行完騷之後間製作公司執咗笠,一蚊都收唔到!好彩只係萬幾二萬蚊!我認為韓君婷應該報警備案,佢可以走得幾耐?唔通退出娛樂圈咩?而且我覺得對方可能只係口頭上嚇吓你,唔會真正採取任何行動,加上香港係法治之區。

張文慈:

喺內地做嘢真係防不勝防,我都試過被恐嚇!幾年前去深圳幫一間會所拍廣告雜誌,去到原來係桑拿室,見貨不對辦想走,但佢哋唔畀,焗住要拍埋先!最慘係張支票彈票收唔到錢!我會盡量揀一啲相熟嘅工作做,如果唔熟悉嘅單位,我會安排司機,有咩事都可以第一時間走人!仲有要收晒現金先開工!

姚樂怡:

通常最少收一半訂金,出場前先收埋尾數!戥韓君婷唔抵,警惕其他人唔好再中計!我有自己嘅公關同製作公司,呢啲公司唔好破壞其他正經接Job公司嘅聲譽,我公司都有幫其他藝人接騷,雙方會傾好晒先,藝人一定收晒錢先!

李蕙敏:

一定要簽合約同先收一半或以上訂金,我初出道嗰陣曾經被騙酬金,之後由相熟Agent接洽,就算搵我去非洲唱歌,有Agent確保場地同主辦機構冇問題,收足錢就出發!做藝人好被動,有時畀人搵咗笨都投訴無門!

肥 媽:

出面接Job好危險o架!又唔知人哋係咩人,所以畀經理人呢10%、8%佣金真係唔少得!作為藝人尤其係女仔,有時點樣去搵人收錢呀!其實我同韓君婷都好熟,佢可以搵我幫手o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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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