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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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申請多受理

陳復生被何東舜銘及麥慧貞發信追討交還三隻鑽石戒指,她表示若事件最後告上法庭,會將戒指交予法庭保管。黃國桐律師指陳復生可以有這個要求,但要預先向法官申請,他說:「要喺上庭前攞法院命令,申請將動產(戒指)放喺法院,通常只要嗰樣動產爭議性大或係好貴重,法官都會批准申請,之後法院會將該動產封好,擺落夾萬好好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