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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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控訴不公平合約

東方神起3名成員Xiah、Hero與Micky昨日聯名發聲明,控訴SM Entertainment事務所的不公平合約內容,他們表示自2004年出道後,不時穿梭中、日、韓發展,全年僅得一周休假,其餘時間每天亦僅睡3至4小時!而合約年期長達13年,如當兵2年,合約便延長至15年以上,提出解約更需賠償高達數千億韓圜的違約金。

三子表示當初沒有收取簽約金,僅在合約內訂明,如專輯發行50萬張以上,每人可獲分1千萬韓圜(約6萬3千港元)。事務所於今年初修改此例,但專輯賣逾50萬張,每人亦僅獲分0.4-1%的利潤。他們在信末還提到被公司視為賺錢工具不斷消耗,而SM事務所的股價受此事下滑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