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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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告按摩店冒名經營
文雋、舒淇和王晶等合資經營的「大桶水足部按摩專門店」昨日入稟高院,指遭一間名為「大水桶」的公司冒名影射及經營相類的推拿按摩生意,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入稟狀指原告已將「大桶水」三字註冊為商標,故入稟禁止對方同時用「水」及「桶」兩字做生意招徠,並要求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 138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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