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爺爺輩的小偷日前偷車時被巡防隊逮個正着,當他看到記者前來拍攝時,竟立即求情大喊道:「我都是有孫子的人了,你得給我打馬賽克,你隨便怎麼播。」最終,記者為他打上格仔遮臉。

張貴峰(評論員)

既然已為人祖父,為何還要行竊,既然早知偷盜是一種丟人的行徑,會讓兒孫蒙羞,那又何必如此?儘管已幹了此種讓人不齒的勾當,該小偷至少仍保有人之為人起碼應有的廉恥。

新京報

蔣萌(評論員)

法律亦會維護違法者的合法權利,這是法治的進步,亦是文明的體現,但維護一種權利不能以侵害另一種權利為代價。若有人已成慣偷,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仍不改過自新,是否應公開其樣貌以提醒群眾對其有所警惕?

人民網

skull_非雪(網民):我覺得小偷的要求很正常,這本就是他應有的權利。死囚都有自己的權利,以前器官捐贈亦需得其同意,國家才能用;而這個人只是小偷,不應被剝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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