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婦人日前到醫院看病時,不足三千元的治療費竟多次漲價至六千元,其後更被迫寫下欠單方能離開。院方事後辯稱,多收費用是預繳後期的治療費,並已退還患者部分治療費及賠償費共七千五百元,涉事醫生則被停職。

忱 宇(評論員):患者不僅需要醫生的服務,更希望醫生能幫其擺脫疾病的折磨和痛苦。假如醫生只想着牟利,不在乎病人的利益,醫生的天使形象將蕩然無存,其自身也不會得到患者的尊重,也不要奢望犯錯後能得到病人諒解。荊楚網

歐陽晨雨(評論員):事件責任包括職能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當地職能部門應對醫療單位加強抽查監督,但為何管理更嚴格、操作更規範的公立醫院,也會防線失守,當有醫院爆出坐地起價事件時,職能部門也應該引起警惕,主動排查。京華時報

鳳 凰(網 民):加價僅是個體行為嗎?無論是公立醫院還是私立醫院,醫生收取的費用再高,都不可能直接放進自己口袋,院方不可能毫不知情。所以整改是必須的,但更應該查清楚加價行為存在多長時間,還有到底加價了多少。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