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三十年代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一直使用盾牌圖案作院徽,惟該院徽其實源自十八世紀奴隸主羅亞爾(Royall)家族的紋飾,因其種族歧視色彩而引起連串示威。面對學生及校內黑人教授的反對,院方的委員會近日表決通過廢除該院徽,望能平息風波。

哈佛法學院院徽(互聯網圖片)

哈佛大學不少法學院學生反對使用該院徽。(資料圖片)

馬莎.米勞對今次結果表示支持。(Getty Images圖片)

法學院早前就廢除院徽問題,特別成立一個由院內師生與校友組成的十二人委員會。近日經開會審查後,以十對二的票數通過廢除院徽。委員會報告稱,法學院需要一個代表本身價值的院徽。

法學院院長馬莎.米勞對這結果表示支持。她說:「它(院徽)與奴隸制的連結並不代表哈佛法學院的理想。」法學院已將投票結果知會校董會,待後者同意後,便可正式廢除院徽。

奧巴馬曾就讀

哈佛大學法學院於一八一七年成立,著名校友包括現任兼首位黑人美國總統奧巴馬。法學院徽中的盾牌圖案主要分成兩部分,上方刻有拉丁文「Veritas」(真理),而下方則有三綑小麥。法學院自一九三六年起使用作院徽,以紀念時任家族領袖埃薩克.羅亞爾(Issac Royall)對大學捐款的貢獻。

包括普林斯頓大學、耶魯大學、安模斯特學院及牛津大學在內的英美著名學府,最近紛紛面對學生要求廢除帶有種族主義的雕像或圖案。其中牛津大學早前有法律學生要求移除校內的羅德斯雕像,因後者被視為主張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