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上周獲深圳某智庫之邀,商討去年年度改革總報告的撰寫。該智庫從前年起,每年做一個年度報告,去年的報告分十個方面,分別邀請內地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撰寫,總報告是在十個分報告的基礎上再綜合提煉發揮。

我被邀請撰寫政治分報告,並負責總報告的撰寫。總報告的撰寫尚未開始,從分報告的寫作來看,一個深感困惑的問題就是,去年政治領域的改革不是很多,另一方面,鑑於政改的敏感性,在撰寫過程中,還有很多雷區是不能碰的。

當然,這不是說政治改革就絕對沒有進步。我的一個看法是,十八大以來,高層對中國政治改革和創新的總體思路,是以改善黨和政府的政治治理水平和執政能力為中心,強化吏治,改進黨在意識形態領域的軟弱狀態,加強意識形態的黨性色彩;同時,將反腐、法治建設和行政改革,作為未來幾年圍繞中心的配套措施推進,去年也是在延續這一態勢。

從政治倫理的角度看,近年來政治領域的一個最大變化,就是對政治問責的加強。中國政治的一大問題是權力缺乏有效約束,而權力缺乏約束的一大表現是權責不對等,黨政機器乃至黨政官員個人擁有職責範圍內的最大權力,但是否用這些權力通過一種正當的、合法的方式為民服務,則沒有一個有效的問責機制,它帶來的一個後果就是,要麼權力被濫用,要麼無所作為,這兩種情況,在十八大後通過治黨、治吏、治權和反腐,有所改觀,尤其在抑制權力濫用方面,還是取得了一定效果。

具體到去年,通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強調,幹部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規矩意識比過去得到強化,過去黨內存在的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等不穩定現象和因素,得到一定程度的克服。

經濟問題 重中之重

然而,這僅僅是在原有政治機器上的修補,遠談不上改革。在中國要推進有力度的政改,面臨着很多障礙,主要包括思想觀念、意識形態和利益的阻力。除此之外,高層對政改的態度也很重要。在中國的集權體制和自上而下的控制機制下,高層對社會的運行具有相當大的掌控能力,當政治體制改革排除在高層關注的事務之外,要推進有力度的政改,實際上沒有可能性。而從目前來看,高層的關注點和重中之重,還是把經濟搞上去,尚無法顧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