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佛山市一名男子楊貴軒,即使醫院檢查證實其子早已符合出院資格,惟仍與其植物人兒子強留在院內長達兩年七個月。不過,此舉並非因為其子有醒來的希望,而是因為醫院有免費服務,他本人亦不用出外租屋。面對法院近日下達的搬離令,楊竟然表示會丟下兒子不顧。

楊貴軒父子於醫院住逾兩年。(互聯網圖片)

楊貴軒表示其子楊某於一三年時與人打架後,送到佛山市中醫院進行手術,因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即使經專家會診及司法鑑定意見書確定,楊某已達醫療終結標準,而醫院亦已為其辦好出院手續,惟楊某的家屬一直沒有將其接走,反而召人威脅醫護人員。

官判30日內搬離病房

中醫院於去年八月將楊貴軒父子告上法院,要求楊貴軒將楊某搬離病房,並支付積欠約四十三萬元的醫療費用。近日,禪城區法院對此案作一審判決,要楊在判決生效的三十日內搬離病房。

判決公布後,楊貴軒直言自己虧欠醫院,惟辯稱夫婦倆要照顧兒子及孫子,無法工作,只可靠大女兒每月約一千元的接濟。他稱若法院真的要他們強行搬離,他只好丟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