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某公司任職接待處接待員的肖女士,工作五個月後突被解僱。公司指,她上班從不化妝和梳頭,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加上工作效率差,經常不在崗位,屢勸不改才將她辭退,並指肖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公司願意配合。肖女稱有關形象的說法只是無理解僱的藉口,要求公司按合約賠償八千元。

肖女士向傳媒投訴被公司無理解僱。(電視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