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被稱為「廣州三君子」、曾調查「被自殺」湖南民運人士李旺陽的內地維權律師唐荊陵、自由撰稿人袁新亭及大學教師王清營,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昨早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唐荊陵被判監五年,袁新亭、王清營分別被判囚三年半及兩年半。

唐荊陵(互聯網圖片)

袁新亭(互聯網圖片)

王清營(互聯網圖片)

家屬被阻前往廣州

海外傳媒引述唐妻汪艷芳表示,丈夫不會上訴,有關判決是政治判決,為當局對唐荊陵多年來參與維權和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總清算和報復。她又指,法院沒有發旁聽證,但要求被告家屬提交旁聽人員名單,由法院決定。不過有家屬在趕赴廣州途中「被限制」,不得不取消到廣州的計劃。王清營的家屬則擔心「來了之後回不去」。

唐荊陵、袁新亭及王清營是《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人,主張司法獨立、言論及宗教自由等,共有超過三百人簽署,其中包括劉曉波和浦志強。